红花岗区统计局,为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、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,制定全区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、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,建立全区统计方法、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体系,建立健全区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。
(二)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,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,对国民经济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区委、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(三)管理全区社会经济调查,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
(四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(五)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。
(六)组织全区统计科学研究、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,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,协调全区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。
(七)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